各市体育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注册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新一轮裁判员登记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以各市为单位,负责审查本地区国际级、国家级、国家一、二级裁判员信息和汇总工作。省体育局不办理个人注册。 二、注册时间: 2006年5月10日至2006年5月31日止。逾期不参加注册的裁判员,今年内将不选派其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的裁判工作,并且其裁判员等级证书自动失效。
三、注册步骤:
由市体育局将本地区自愿注册的国际级、国家级、国家一、二级裁判员,按裁判员注册登记表的内容分级别认真填写(二份),并加盖市体育局公章后统一报我局综合业务处。 四、注册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向所辖裁判员宣传本次登记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尽量使符合条件的裁判员都进行登记注册。 (二)参加登记注册的裁判员必须符合《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注册实施细则(试行)》中所规定的要求。 (三)各市体育局要通过本次裁判员的登记注册工作,加强对本市裁判员的管理,建立健全裁判员的管理制度。 (四)对个别不符合注册条件,长期无故不参加裁判工作,不服从管理的裁判员,由实施单位报省体育局批准,可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 五、本次裁判员注册完毕后,我局将建立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对裁判员队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裁判员的培训、晋升和选聘程序,并公布注册裁判员名单,请广大裁判员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凡在体育竞赛中使用未注册裁判员参加竞赛执裁的单位和协会,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选调单位负责人责任。
六、本次登记注册暂不收费。 附件:2006年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登记注册表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
2006年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登记注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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