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字[2011] 289 号 一、负责裁判接待工作的单位及机构设置 (一)负责单位 中国篮协直属公司中篮体育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篮公司)。 (二)机构设置 中篮公司设立裁判接待工作组,配合竞赛部的裁判工作,负责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比赛监督等的机票定票、酒店住宿和车辆安排以及相关财务等工作。分工如下: 1.组长:顾立频,负责统筹安排裁判接待工作。 2.票务:北京颐盛恒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票代理公司),负责裁判等人员的往返机票订购及机票报销。 3. 接待联络员:徐兰英、张莹,负责裁判等人员的酒店、用车安排及费用报销。 4.财务负责人:郭利,对票务员和接待联络员报销的裁判等人员接待费用进行审核及支付。 二、接待流程 (一)中篮公司负责裁判的机票预订、酒店住宿安排和裁判等在B类赛区接送机服务。 1、机票预订: 往返机票由中篮机票代理公司订购,往返火车票自行订购。如到需要租用车辆接送的赛区,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比赛监督之间需提前进行沟通,尽可能选择同一时间段抵达同一机场,以便安排车辆接机,并通知中篮公司裁判接待工作组联络员。 2、酒店住宿: 接待联络员根据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比赛监督等人员的抵达与离开赛区时间,安排酒店房间及入住、退房时间,并通知当地酒店入住人员信息。接待联络员将酒店信息以短信方式通知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比赛监督等人员。 3、用车安排及接机服务: 根据赛区距离就近机场的交通状况,将赛区分为A类赛区和B类赛区。 (1)A类赛区: 由裁判等工作人员从就近机场自行乘出租车等前往入住赛区酒店。 A类赛区包括:广东东莞、广州天河、广州黄埔、江苏江宁、四川成都、辽宁沈阳、宁夏银川、黑龙江哈尔滨。 (2)B类赛区: 主要通过旅行社提供到赛区异地机场或特殊地区的用车服务。裁判等工作人员如抵达当地机场或火车站,自行前往入住酒店。 B类赛区包括:浙江富阳、河北唐山。 中篮公司接待联络员将接机的车辆及旅行社接机人员的信息发短信通知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比赛监督等人员。旅行社接机人员在机场等候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比赛监督等人员一并前往酒店。裁判等如遇航班延误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中篮公司接待联络员,以便接待联络员及时调配车辆。 如因航班延误等特殊原因到达人员的时间间隔超过两个小时及以上,技术代表和裁判等人员应及时与接待联络员说明情况,经接待组同意后可到机场附近进行休息,接待联络员及时调配接送车辆。 二、当地赛区负责比赛监督、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等人员的赛区报销费用,以及竞赛当日用车。 (一)赛区报销费用 1、赛区报销费用包括劳务费、餐补和交通费。 其中,交通费包括火车票及长途汽车费、出发地交通费、赛区交通费以及未乘坐飞机而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至赛区的交通补贴。火车及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其他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具体标准如下: (1)出发地交通费标准:每场200元。 (2)每人每场餐补标准均240元。 (3)赛区交通标准:单程100元,往返双程200元。 (4)交通补贴:指未乘坐飞机而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至赛区的补贴。5小时以内50元,5小时以上100元,8小时以上200元。 (5)劳务费标准: 裁判员和技术代表在常规赛阶段每场劳务费800元,季后赛每场劳务费1000元; 比赛监督和推广监督:常规赛和季后赛统一为每场劳务费800元。 2、每赛季初,中篮公司向各个赛区先支付4万元,以用于常规赛赛区报销费用的预付款。 3、根据国家财税相关规定,赛区将裁判等人员劳务费、餐补和交通费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裁判等人员自行承担。 4、在比赛当日,当地赛区工作人员根据规定支付裁判赛区报销费用。 5、中篮公司裁判接待工作组分别在常规赛和季后赛结束后,与赛区工作人员核对赛区报销费,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中篮公司负责将赛区垫付金额,扣减预付款后,下拨至赛区指定账户。 (二)竞赛当日用车由承办赛区提供车辆,用于技术代表参加上午的联席会及比赛前及结束后接送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比赛监督等前往赛场和返回酒店。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机票代理公司订票: 苏茜 13701112580 王婷 15010055599 固定电话:65946981/82 联络员:徐兰英、13910152832、010-51696060 张莹、13910507110、010-51696067 如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联系到订票员或联络员,可与裁判接待工作组组长顾立频联系,联系电话13501157018、010-51696065。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
>> 发表评论 | 共有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