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字〔2011〕404号 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湖南、湖北、河南和陕西体育局竞训处(管理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2011年CBO男子篮球俱乐部联赛第三阶段比赛将于8月3日至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东区队伍:山西煤销、浙商银行、福建华联、江西高速、鄂尔多斯公安局、长春地铁)和8月21日至27日在湖北省十堰市(西区队伍:厦门路达、山西阳光、江苏华宏、深圳贸杰、湖北汉江源、云南小龙潭)举行。现将裁判员安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要认真按《中国篮球协会竞赛管理办法》和《中国篮球协会裁判员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二、裁判长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确保裁判员和运动队在比赛中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三、赛前,裁判长要组织全体裁判员认真学习本次比赛规程和规则、篮球裁判法,特别要注意本次比赛采用旧的场地及新的裁法。结合比赛及时进行裁判员具体的理论辅导和基本功指导,在每天比赛后还要认真总结,在全部比赛结束,须将书面总结报我中心。 四、由我中心指定的裁判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遣出,须于裁判员报到日前3天提供该裁判员所在单位或所属体育局(体协)的替换证明。 五、组委会负责裁判员乘火车最近路线抵离赛区的硬卧票(动车组二等座票)等省际交通费用、在赛区的食宿费用及劳务费。 六、裁判员自带裁判装备 七、报到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一)长春赛区(东区)报到时间:8月3日;联系人:李洪浪(13009131842);报到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1968号(长春亚泰饭店) (二)十堰赛区(西区)报到时间:8月21日;联系人:刘胜兵(13733554815)报到地点: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汉江源大酒店 (一)仲裁委员:许闽峰、王惠民(篮球中心),尹光环(北京) (二)裁判员: 1、长春赛区: 裁判长:闫育东(天津) 副裁判长:张俊、杨承叶(北京),胡卫东(吉林) 裁判员:程登富、李中会(河北),徐岩峰、高阳、马英强、李昂(黑龙江),刘国军(解放军),付海鹰、许长鸣、仲大业、任连柱、陈琼、韩矞(吉林) 2、十堰赛区: 裁判长:汪梅(河北) 副裁判长:杨承叶(北京),马耀琪(河南) 裁判员:韩军、张予鹏(河南),李学军、宋江江、张柏铭(湖南),武洛生(陕西),章建波、张健、韩东、高峰、江源(湖北) 九、篮球中心联系人:王惠民;传真电话:01051696098;手机:1391175090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
>> 发表评论 | 共有条评论 |